为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,上文提到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《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》的通知,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。《通知》直指明星艺人、网络主播涉及税收的三大核心问题,可谓精准出击、各个击破,给文娱行业的税务问题指出一条明路。梳理可见,《通知》主要围绕三个核心问题展开,并提出要求。第一,也是最重要的一条,那就是——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。《通知》规定,对明星艺人、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,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,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,申报纳税。此前,文娱行业的明星艺人、网络主播纳税,主要有两种方式,一是核定征收,二是查账征收。
核定征收主要是指,因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,资料残缺难以查账,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,导致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,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。
核定征收在个人所得税上应用较广泛。个税的核定征收方式有三种,分别是定期定额征收、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方式。
另一方面,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应税额计算方法差异较大,其中,查账征收企业应税所得=收入-成本-费用-税金-损失;而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=收入总额✖应税所得率。
目前工资薪金、劳动报酬等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%,收入动辄百万、千万甚至过亿元的明星、网红,很容易适用最高45%税率。
为了规避过高的个税,明星等通过设立工作室,多数以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形式,适用最高35%个税税率,这相比45%税率有明显降低。目前在征管上,有些地方对明星工作室多采用核定征收,按照毛收入给予一个很低的税率,实际税负很低。
比如一位明星工作室一年收入1亿元,如果采取核定征收的话,按照应税利润10%算,实际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,按照5%至35%个税超额税率计算,实际缴税大概在340多万元,因此实际个税税负只有3.4%左右。明星这么高的收入缴纳这点个税显然有失公平。
小编认为,查账征收,其实就是根据明星工作室实际收入和费用等情况来据实征税。相比于核定征收,查账征收后企业税负肯定会明显提高,也更加公平。
不少明星愿意成立工作室,正是可以将个人或家庭等消费都算到企业中,甚至虚开发票,从而降低税负。而如果明星交工薪、劳务报酬个税,除了固有的扣除,无法有前述操作空间。因此对查账征收的明星工作室也要严格监管,警惕虚开发票等风险。